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组织推荐,校长办公会审议,党委常委会审定,拟推荐校地合作处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,曾宪志为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,现予以公示。
1.拟推荐表彰先进集体:校地合作处
2.拟推荐表彰先进个人:曾宪志
干部、群众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1年3月16日前向学校组织部或纪委实名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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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3月10日